为激励广大华厦学子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实现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好就业”向“就好业”的转变,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统招类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每年5月份。
三、评选名额:
“校长推荐信”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以内,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评选条件:
(一)原则上必须符合《厦门华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市级(含)以上技能竞赛、科学研究、专利发明、学术论文发表、创新创业、体育竞技等某一方面超越自我,超越他人,通过自身刻苦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
备注:对于在某一方面事迹特别突出者,经学生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可适当降低学业成绩的标准。
五、评选程序
(一)系部推荐:各系、校团委按1:1.5的比例推荐初选名单。采取学生自荐和老师推荐的方式开展初评,经系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填写完整的《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申请表》(见附件1,需附各类证书复印件,其中获奖证书在前,并按级别由高到低顺序装订)、《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生处。
(二)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审核各类证书的真实有效性,按比例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
(三)校长审批: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名单提交校长审核,并由校长亲自在“校长推荐信”上署名推荐。
(四)奖励办法:获得“校长推荐信”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在毕业典礼上,由校长亲自颁发“校长推荐信”证书。
六、本评选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附件:1. 毕业生“校长推荐信”申请表
2. 2018届毕业生“校长推荐信”汇总表
附件1
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系、专业、班级、学号 |
系 专业 班,学号: 。 |
担任职务 |
□校或□系或□班级或□社团: |
家庭住址 |
省 市 县(区) 镇(乡或办事处) 村(或社区) |
电话号码 |
|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符合情况 □符合;□不符合: 。 |
所列基本条件 |
□符合;□不符合: 。 |
总成绩平均分/班级平均排名 |
/ |
综合测评总成绩/平均名次/班级人数 |
/ / |
补考、重修记录 |
□无;□有: 门。 |
专业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获得次数 |
次(其中:二等 次,一等 次) |
专业副学士称号获得情况 |
□获得;□未获得。 |
违规违纪情况 |
□无;□有: 次。 |
毕业实习成绩 |
|
体育成绩达标情况 |
□达标;□不达标。 |
军训成绩 |
□合格;□不合格。 |
外语水平 |
|
计算机水平 |
|
在校期间所获得 校级(含)以上荣誉(按级别高低排序) |
|
诚信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所有后果。 承诺人: (手写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二)同时具备突出条件情况(要点化列举即可) □符合;□不符合: 。 |
|
(三)申 请 理 由 (包括入学以来德、智、体、美,参加科技技能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等,特别是某些方面的突出表现。另附材料说明,限1000字以内。) 详细理由见附件。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上情况属实,该同学各方面表现优秀,同意推荐。 推荐教师1:签名(盖章) 推荐教师2:签名(盖章) |
班主任、辅导员审核签名(盖章): |
系或团委推荐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学生处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校长审批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备注:本表双面打印。“学习成绩”需提交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的成绩单。校级正部级以上学生干部申请,“推荐意见”一栏可由校团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