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介绍
部门介绍
学工部(处)职责:
学工部(处)是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全面组织实施学校学生工作。
1.以理想信念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订学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负责组织并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和专题教育,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组织辅导员业务培训和交流。
5.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安全稳定、校风学风建设、评优表彰、违纪处理等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并指导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等工作。
7.统筹规划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学生违纪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方案,配合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处置。
8.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军训、拥军优属等工作。
9.负责华厦易班网(网络思政教育平台)建设。
10.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一站式社区建设。
11.负责毕业生校友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和各地校友分会建设,增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
12.协助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13.开展学生工作研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部(处)长 |
全面主持学生处工作。 |
副处长 |
分管毕业生就业指导、征兵工作。 |
处长助理 |
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 |
秘书 |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文字工作、物资保管等工作。 |
职员 |
负责奖助评审、资助育人工作。 负责大学生征兵、协助开展军训工作。 负责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公寓管理工作。 |
辅导员 |
负责学生思想教育(网络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负责党团和班级建设;负责学风建设;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资助育人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负责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负责安全教育与危机事件应对;兼任思想品德修养课程授课工作;参与思政理论和实践研究。 |
联系方式:
0592-6276204 6276218 6276289(学生处)
0592-6276221 6276289(就业指导中心)
0592-6276253(心理咨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