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厦门市慈善总会南普陀寺慈善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5-09-29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5]36号
各系部:
厦门市慈善总会南普陀寺慈善会今年继续在我校设立助学金,助学金总额2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100名。按系部学生数下达指标如下:财会金融系、商贸管理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各20人,商务外语系7人,人文创意系12人,检验科学与技术系与健康管理系9人,团委12人。
二、资助标准及用途
每人2000元人民币,优先缴交学费或住宿费。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新生入学期间无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其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或低保户可以优先考虑。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5、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无高档消费品。
6、同一学年内,未接受任何社会资助。
7、同等条件下,有爱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请各系部按名额推荐人选,指导填写《2015年厦门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申请表》并将申请人材料、《厦门市慈善总会贫困生助学申请汇总表》于10月14日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请人需准备如下材料: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学院教务处开具的2014-2015学年度学习成绩单一份(新生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2015年厦门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金申请表》(由学生资助中心发辅导员老师)。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9月29日
附件1:2015年慈善总会助学申请表
附件2:厦门市慈善总会贫困生助学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