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厦门华厦学院2020-2021学年 “自律会优秀部门”、“优秀自律分会”、“优秀楼委会”评选活动的通知》,经自律会各部门和各自律分会申请,学生处和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联合成立评议小组评议,现将拟表彰的“自律会优秀部门”、“优秀自律分会”和“优秀楼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公寓办反映。
联系人:薛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76023
附件:
“自律会优秀部门”名单公示:
办公室、督查部、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
“优秀自律分会”名单公示:
信息学院自律分会、环境学院自律分会
“优秀楼委会”名单公示:
1号楼楼委会、8号楼楼委会、9号楼楼委会、半月楼楼委会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公寓办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