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翔安区新店中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2-04-19 点击数:
厦门市教育局[未保办]关于翔安区新店中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
2012年4月9日早上,翔安区新店中学一学生私拉电源使用电吹风,在学校统一停电后忘记关闭电吹风,并把电吹风藏在棉被里。中午11:45,学校统一送电后,棉被里的电吹风开始启动。12:02,经过几分钟的炙烤,棉被着火,引发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造成2套学生用床、8套学生床上用品、部分衣服烧毁,损失价值约2000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对此,各区教育局和学校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要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本着对学生、家长、社会和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一、第一责任人要真正负起责任,切不可疏忽大意,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要立即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查找漏洞,迅速整改,对于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一提再提,一抓再抓,不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四、要加强对宿舍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力度,提升学校整体火灾防控能力,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
五、要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目前,各级各类学校正在组织春游等活动,要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学生进行野炊、烧烤等各种易引发火灾的活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