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大资助育人工作力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学生宣传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方言为学生和家长解读国家资助政策、讲解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方法、派发资助宣传材料,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打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顾虑,真正将国家资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家里。
(二)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激发学生,特别是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政策、晓政策、讲政策”,进一步深化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二、活动形式
(一)宣传资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深入基层,到经济困难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分发资助宣传材料,详细讲解国家、省级、学校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家长支持子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消除经济顾虑。
(二)深入调查摸底,提高资助精准度。对建档立卡家庭受助情况进行调查,及时获取未受助学生名单,及时给予相应的帮扶;分发和收集资助调查问卷(具体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为准),征求学生及家长对精准资助的意见和建议,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活动时间
7月10日至30日期间,具体以当地资助中心安排时间为准
四、基本条件
(一)我校省内生源在籍学生;
(二)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
(三)责任心强,热心资助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五)严守安全纪律,不散漫,不冒险,不存有侥幸心理,共同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六)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宣传员推荐、管理
推荐: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宣传员由学院负责推荐,所在学院选拔办法由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第五条所列条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原则上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各学院于6月28日前完成选拔、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宣传员将纳入校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
六、其他事项
(一)我校将为本校参加活动的学生出具介绍信,学生回生源所在地开展走访工作前,应持介绍信、学生证到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名单,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走访对象和走访时间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二)学生在暑期结束后,应将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的《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见附件)及见闻感想(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字数应不少于500字)在开学第一周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鼓励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由校学生资助管理收集向“海峡教育报-资助专刊”投稿。邮箱:58876055@qq.com。
(四)本活动计入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时长或发放勤工助学补贴。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