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涪安助学金由我校首届优秀校友纪南京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2—2023学年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额度
1.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5名,每名2000元;
2.商务与管理学院3名,每名2000元;
3.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1名,每名2000元;
4.人文学院1名,每名2000元。
二、评定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
1.具有厦门华厦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居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4.生活朴素、节俭,没有吸烟、酗酒及其它不良的生活和消费习惯;
5.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三、评定程序
1.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下达评定指标和额度;因信息学院选派3+1学生到厦门涪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实习实训,名额适当增加;
2.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地方政府证明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对候选人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习表现进行了解、考察并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
4.学校公布补助初评名单,无异议后,由学校领导审批;
5.财务处审核、办理领款手续,学校发放。
四、评定要求
1.评定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进行;
2.困难学生申报补助时,应如实地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在困难补助评定工作中如发现隐瞒实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困难补助款必须用于正常的生活支出和补助学习费用。如发现将困难补助款用于吸烟、酗酒及其它不正当消费者,给予取消评定资格,追回补助款,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党总支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和审核助学金申报人情况,提出助学金初评名单,经院会议讨论并在所在院公示无异议,于4月30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同一学年内,各类助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五、上交材料
1.助学金申请表
2.华厦学院申请资助承诺书
3.助学金申报一览表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