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9 点击数:

 

 

 

各学院:

涪安助学金由我校首届优秀校友纪南京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2—2023学年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额度

1.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5名,每名2000元;

2.商务与管理学院3名,每名2000元;

3.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1名,每名2000元;

4.人文学院1名,每名2000元。

  二、评定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

1.具有厦门华厦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居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4.生活朴素、节俭,没有吸烟、酗酒及其它不良的生活和消费习惯;

5.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三、评定程序

1.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下达评定指标和额度;因信息学院选派3+1学生到厦门涪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实习实训,名额适当增加;

2.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地方政府证明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对候选人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习表现进行了解、考察并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

4.学校公布补助初评名单,无异议后,由学校领导审批;

5.财务处审核、办理领款手续,学校发放。

  四、评定要求 

1.评定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进行;

2.困难学生申报补助时,应如实地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在困难补助评定工作中如发现隐瞒实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困难补助款必须用于正常的生活支出和补助学习费用。如发现将困难补助款用于吸烟、酗酒及其它不正当消费者,给予取消评定资格,追回补助款,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党总支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和审核助学金申报人情况,提出助学金初评名单,经会议讨论并在所在公示无异议,于430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同一学年内,各类助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五、上交材料

1.助学金申请表

2.华厦学院申请资助承诺书

3.助学金申报一览表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邮件地址: xsc@hxxy.edu.cn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