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2020]18 号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缓交学费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确因以下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清学费,本人可以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新生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入学后办理缓交申请手续。
(一)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只能交纳一部分学费或需延迟时间方能完成交纳的。
(二)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
(三)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帐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四)学生办理交费过程中遇到账号、账户名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学费不能及时到帐的。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无其它经济来源,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子女等。
(六)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者。
(七)学生因其它原因暂不能交纳学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二、缓交期限
自报到注册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今年因疫情影响,缓交办理时限延期至10月20日。)
三、缓交学费的程序
(一)符合缓交学费的学生请登录学生处网页https://xsc.hxxy.edu.cn/info/1075/5261.htm下载《厦门华厦学院本专科缓交学费申请表》填写,交由辅导员老师审核。
(二)班级审核
辅导员老师应详细了解提交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是否申请缓交、缓交原因及缓交金额后,再予以审批。
(三)学院审核
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
(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信息及有关材料后盖章。
(五)财务处审核
由财务处填写审核意见。
(六)学校审批
四、缓交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处卢明桃老师办理手续,一份留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龚老师处。
附件:缓交申请表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