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2020]3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要求,现就加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掌握、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期间的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记录登记,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资助。
二、对于家庭经济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要给予更多支持、关心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或因感染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可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开展疫情专项困难补助申请的通知》、《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要求,帮助学生申请相应的资助。
三、做好防控期间政策宣传与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综合运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国家资助政策,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和帮助。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