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 第十五届学生自律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全校学生:

为推进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试点建设工作和建立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探索覆盖全校学生的学生社区育人生态。经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社区团工委)、学生自律委员会换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学生社区团工委

部门

职务设置

学生兼职副书记

副书记2名

学生社区团工委(自律会)办公室

主任1名

党团先锋工作站

站长1名

学生社区团工委(自律会)宣传部

部长1名

学风建设工作部

部长1名

(二)学生自律委员会

部门

职务设置

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2(其中1名由团工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兼任)

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

部长1名

督查部

部长1名

文体部

部长1名

二、选人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或处分记录,参选学生社区团工委的应为共青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

(二)参选人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工作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参选人原则上需具有半年以上校级学生组织一年以上各学生组织工作经验,担任学生社区团工委、自律会、二级学院自律分会等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四)有明确的组织观念,积极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日常管理工作与各种文化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维护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和谐稳定,能在学生社区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反映良好。

(五)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宿舍管理、“示范性宿舍”创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在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试点改革和建设中表现较为突出,积极推动学生社区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一)公布岗位

519日前,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职位、报名条件、竞选流程等。

(二)公开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学院学生社区团工委换届选拔报名表》或《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换届选拔报名表》(见附件1、2),并于52218:00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佐证材料等提交到学生社区团工委(自律会)办公室田思德同学处(联系方式:18959100124)。

(三)资格审查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社区兼合党支部负责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参选人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52318:30至20: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党史、校史、学生干部综合素质知识“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相关知识内容,根据选人的笔试成绩及表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52714:30至17:30,面试地点为嘉禾苑党团活动室。面试内容为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对具体竞聘岗位的理解程度及工作计划,原则上综合工作表现情况、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等方面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任命。

四、第届学生社区团工委、第十届学生自律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任:颜国辉(党委学工部常务副部长、公寓办主任)

副主任:宋丽丽(学生处副处长)、吴加其(公寓办主任助理)

员:郑秋燕、康兆春、苏丹、成越、赵泽式、邵彩燕、郭荣鋆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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