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处关于加强延期开学阶段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3 点击数:

华厦学工20205

各学院、学工系统各部门:

    防止疫情向学校扩散,确保学生居家做好自我防护,不提前返厦、返校,切实守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为全面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及《厦门华厦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防控工作方案》,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 强化思想引领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在210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当前,全国人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这无疑是一堂鲜活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大课、思想政治教育大课。各学院、学工系统各部门要积极弘扬战“疫”正能量,充分挖掘身边的典型案例,把战“疫”期间体现出来的制度优越性、“最美逆行者”、众志成城共同战“疫”的动人故事等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素材,教育引导青年学子在疫情防控中感知国家的伟大力量,涵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忠诚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要引导同学们增强客观辨识繁杂网络舆情的本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 落实日报告排查

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切实落实学生日报告排查工作。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日报告信息员要坚决执行“人盯人”战术,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每一个学生的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特别是精准掌握与湖北武汉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关的学生的实时动态,保持主动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实施人文关怀。

严格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

生一律不准返校,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不断提醒和强调学生不得提前返校。重点加强外宿学生、毕业生的跟踪联系,对每个班级中个别容易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的学生,要定期通过手机“共享位置”等方式进行实时抽查,保证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严防死守,确保不让一名学生提前返校或返回学校周边的校外住宿场所。

三、 加强心理疏导

各学院、各班级要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宿舍心理气象员、心理辅导员、学校心理咨询师的作用,通过微信、短信、QQ等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动态了解与监测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及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尤其对就学期间曾经筛查出心理指标异常的学生,更要给与人文关怀和心理帮扶,引导学生积极做好自我心理调适,坚定打赢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同学们可通过“华厦心之洲”公众号,及时获取心理帮扶资讯,积极参加在线“大学生心理应激系列公益讲座”。

四、 注重精准帮扶

对于家庭经济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各学院、辅导员要给予更多支持、关心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或因感染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可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开展疫情专项困难补助申请的通知》、《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要求,帮助学生申请相应的资助。

对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区户籍学生,以及对被隔离、疑似感染或入院治疗学生,不得歧视,要给予充分关心,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

停学不停课,在学校开展线上教学期间,对于线上学习条件欠缺的特殊学生,辅导员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要配合专业教师和班主任(导师)创造条件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办法,进行针对性辅导。如遇网络、设备等影响教学效果的情况,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应对,配合好线上教学工作,切不可通过发帖“吐槽”、群体质疑等方式宣泄不满情绪。

五、 密切家校联系

学生疫情防控,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关乎社会的安定稳定。延长开学期间,各学院应通过家校联系群、电话、短信等渠道,切实加强家校联系和互动,面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和学习指导工作。尤其对身处疫情严重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异常等特殊群体学生,更要密切联系家长,全面掌握学生动态,指导和协助家长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同时,要把学校的各类通知及时传递给家长,努力实现家校配合、共克时艰,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厦门华厦学生处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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