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7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964

各系、相关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今年学生放假时间自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23日。2月23注册、领取教材。学生公寓自2019年1月14日10时封闭,2019年2月22日10时开放。为确保公寓安全,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0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学生公寓寒假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宿舍封闭期间,为保证广大学生的财产安全,谢绝学生进入宿舍区,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将贵重物品带回家,离校前切记带走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重要证件。

2、寒假期间,学生不予留校。各学院应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对离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目的地、返校时间等逐项落实。对于离校后不回家,进行旅游探亲访友等的同学,辅导员需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填写同意孩子外出的知情书(附件1),并在知情书上附上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各学院务必做好留底保存。请于1月13日下午4:00之前将《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附件2)复印件报送学生处黄康老师。

3、假期值班时间:每天9:00-次日9:00。值班辅导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岗。负责转接公寓办值班电话(6276219),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做好接听记录。带班人员须做好带班期间考勤,并打值班电话确认值班人员是否到岗,确认值班电话是否转接成功。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带班人员和学生处汇报,严格按照带班人员和学生处的指示处理。

4、因特殊情况需申请调班者,应填写调班申请表,报公寓办审批后方可调班。同时,申请调班者须将调换后的值班人员姓名告知带班人员,并将调班申请表张贴在值班记录本上。

5、学校将对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或出现空岗现象的值班人员,学校将严格追究责任,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将该结果纳入下学年的绩效考核中。

6、学校保卫处电话:6276208;校区物业电话:6223821;公寓区物业电话(刘美煌):13859925499;公寓办电话:6276219;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276211。

 

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

      2、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

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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