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文件[2019]62号
各二级学院:
近期,经任课教师反馈,部分学生在“代上课点名”群聘请其他人员代上课点名,严重影响日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管理规定。1名学生在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候被检举聘请他人代上课、代点名,经学生处资助中心核实后,取消该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为严肃纪律,请各学院严肃处理“代上课代点名”行为,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依托学生舆情信息员、主要学生干部,检举“代上课代点名”群、公众号等载体,并将情况于12月28日前汇总至学生处黄康老师处。
二、各辅导员应当进行“代上课代点名”情况排查,对涉及学生进行面对面谈话,并将于12月28日前情况报告至学生处黄康老师处。
三、代课和聘请他人代课学生均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扣除德育学分和综合测评分数,同时将情况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代他人上课的如非我校学生,由校学生处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涉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取消其一年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评选资格,所在班级取消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四、该项工作作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定期做好排查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学生处。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