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8-09-13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8]38号
根据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8月31日发文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主要针对2018级新生(其他年级学生也可申请)
费用:学生新参保与续保费用为:280元/年/生
(二)新参保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学生提供返乡证复印件、侨胞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提供原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照片一张。要求: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必须着深颜色衣服,无边框,人像清晰。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和照片一起粘贴在半张A4白纸上,请参照《大学生办卡范本》办理,并填写学生所在年级及班级。
4、填写《2018级新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表中的“学年班级标志”一栏须填写学生 XX 年级 XX专业及所在班级(见附件4);各班级请参照《填写范例》填写参保申报,相关代码参见《代码对照表》。
(三)续保所需材料
填写《2018级续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四)其他说明:2018年7月-2019年6月该年度家里已申报参保缴费的学生,若想通过学校申报2018年7月-2019年6月医保的学生,须自行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申报,若家里已申报2018年7月-20196月参保缴费的学生,无须再申报信息与缴费。
(五)填报要求:
请各辅导员通知动员各年段各班级学生按规定要求做好参保、续保的具体工作。
1、按相关项目指定的表格要求学生填写(见附件),并负责收回和审核。应认真核对纸质版本申报信息与电子版本信息是否一致,若因个人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办卡,学生须交纳25元办卡费用,同时需学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厦门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中心办理。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各学院学生新参保、续保所需纸质资料提交学生处816室,同时由各学院负责辅导员将参保学生信息资料打包后以电子版方式发至875684809@qq.com
3、我校将继续采用“个人自缴”方式,学校不再代收保险费,由学生自行上网缴费。
4、所需资料:
(1)《新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壹式贰份(学生处、二级学院各一份)、《大学生办卡范本》壹份
(2)《续保学生信息登记表》壹式贰份(学生处、二级学院各一份)
注:提交的参保表格需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六)补充说明:
1、凡我校受资助的贫困生原则上要求该生在校期间一律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根据厦门市规定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
学生免缴医疗保险费)
2、请各学院对本学院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解读说明,如不在学校办理医保的,须向辅导员说明原因。
3、续保的学生,如学生身份改变了,必须特别说明。
备 注:☆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学生免缴医疗保险费,应向学校提供当年免缴证明。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12366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址:www.xm-l-tax.gov.cn
●医保待遇咨询电话:12333 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
附件:1、 《新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2、 《续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3、 《大学生办卡范本》
4、 《班级名称列表》
学生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