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7-04-13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本学期开学初,随着兼职诈骗、网贷陷阱日益增多,集美文教区周边高校频发网贷诈骗案件,我校也发现多例学生被骗,金额高达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校园内各角落随处可见乱张贴的网贷宣传单,我校个别学生也参与其中。为进一步加强防患,杜绝不良网贷现象蔓延,现郑重提醒:
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三是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发展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在校学生要以学习为重,不铺张消费,不以任何理由进行网贷。
二、如确实需要贷款,请务必与家长协商,可选择生源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到正规银行机构、信用社机构办理商业贷款。
三、按时还款,培养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贷款后一定要做到按时还款,否则拖延还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理性消费,拒绝攀比。根据自己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消费计划,合理消费、适度消费,量入为出,避免因跟风或攀比而开销过多。
五、不轻信未经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任何借贷平台和个人,不要轻易扫描任何传单上的二维码,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骗局,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六、发现外来人员或本校学生张贴网贷小广告,开展校园网贷、非法集资业务的,应主动予以制止或立即报告辅导员老师、保卫处(0592-6276208)。
七、对本校学生张贴网贷小广告者,依照《学生手册》规定,发现一例处分一例。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华厦人行动起来,让不法分子不能、不敢进入校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校学生处、团委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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