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辅导员工作培训班系列课程之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5-01-14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2015年1月13日上午,学生处陈熙贞处长组织全体辅导员对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进行了研读。

标准指出,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将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作为职业守则,不断拓宽知识储备,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标准从初、中、高三个能力级别,对高校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方面辅导员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对辅导员在不同职业功能上应具备的能力和理论知识储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会上,陈熙贞处长还针对我校实际,对辅导员岗位的重要作用、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工作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对辅导员的常规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希望我们的辅导员同志要把工作做精、做细、做实,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解学生之所难,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为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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