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0-09-14 点击数: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一、学生公寓区门禁管理
学生公寓区大门岗亭晚间22:30禁止学生外出,23:00进入公寓的学生必须在大门岗亭处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证明是本校学生。凡进入学生公寓的人员均要遵守学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配合保卫人员检查登记工作。
另,若有以下情况者,视为晚归、不归:
无正当理由,未向所在楼栋生活辅导员书面请假,未经批准,正常熄灯时间23:00至次日6:30期间进入学生公寓公寓者,视为晚归;晚归学生进入公寓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并进行登记,晚归者不按规定登记或无理取闹,学校将加重处分。住宿晚归两次折算为一次夜不归宿。
无正当理由,未向所在楼栋生活辅导员书面请假,未经批准,正常熄灯时间23:00至次日6:30期间未回学生公寓公寓者,视为不归。
若因学校、班级等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学校专业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并提前出具书面假条交楼内生活辅导员并报学生社公寓管理办备案。
二、学生公寓区规章管理:
(一) 按指定房间和床位入住,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二) 严禁擅自搬移家具;
(三) 严禁擅自在外租房、住宿;
(四) 严禁排挤他人入住;
(五) 不得私自配其他宿舍钥匙、私自换锁加锁、擅自撬锁进门;
(六) 夜间晚归者应在大门岗亭登记并与生活辅导员讲明原因,未经批准,不准夜不归宿,在外过夜,不准留宿非本楼人员;
(七) 未经生活辅导员登记、批准,不得擅自带异性或外人留宿以及强行闯入男(女)生宿舍(公寓)楼或私闯其他宿舍楼;
(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室内外线路、开关;
(九)严禁使用和存放电热器具(电热毯、电热棒、电炉(锅)、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热毯)及个人购置的洗衣机等大功率违规电器;
(十) 严禁在室内或楼道内使用和存放明火器具或藏留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化学有毒等物品;
(十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各种设施保证完好,不准故意损毁、挪用和私自拆装公寓内的水、电、家具及消防器材和设施;
(十二)严禁私带酒精类饮料等违规物品进入宿舍内或在宿舍内酗酒、哄闹、砸酒瓶等扰乱公共秩序者;
(十三)严禁攀爬围栏、铁门和通过其它非正当途径进出宿舍楼;
(十四)严禁肇事、打架、斗欧
(十五) 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打麻将牌,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活动。
(十六)严禁非法在公寓或宿舍楼内集会、游行、示威者;
(十七)严禁在公寓内组织宗教活动者;
(十八)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起哄、大声喧哗、将音响音量放大,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休息者;
(十九)严禁偷盗、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者;
(二十)严禁传播、贩卖、观看、浏览淫秽及反动书籍、录相、网站和光盘制品等。
(二十一)严禁饲养各类宠物者;
(二十二)不得私自在楼道安全通道口处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者。
(二十三)严禁在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行为;
(二十四)未经批准,不准在学生公寓、学生公寓楼内从事商业活动,或张贴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等;
(二十五)宿舍合并、调整需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十六)要尊重和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以上请全体住宿生自觉遵守,违反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华厦学院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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