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评比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0-06-17 点击数:
一、评比对象
评比对象为参与学生公寓社区每周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评分的学生寝室。
二、评比时间
每周评比一次。每周三晚7:00,社区办将组织社区学生干部根据《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中检查项目要求,对各楼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评分。对符合评比条件的寝室,授予“卫生流动红旗”。
三、评比条件
1、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成绩为优秀(≥90分),且在大楼(15#、17#、18#、19#、21#、22#)各楼层属于前五名的寝室,小楼(13#、14#、16#)各楼层属于前四名的寝室。
2、对检查成绩一致的寝室,参考上周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得选,依次向前类推,但不超过一个月(四周)。
3、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的学生寝室,取消其接下一个月“卫生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四、其他要求
1、社区办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当周评上“卫生流动红旗”的寝室进行寝室内务卫生抽查,对抽查成绩低于85分的,当即取消“卫生流动红旗”资格,并作为下次同成绩资格择选不优先考虑的条件。
2、“卫生流动红旗”寝室将作为“文明宿舍”、“文明楼栋”、“社区先进工作者”、“优秀寝室长”评选的主要依据。其寝室卫生内务检查成绩直接纳入寝室全体成员参与本学年学院各类评优、资助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各寝室要注意保管好“卫生流动红旗”,寝室长为第一责任人。若出现掉落、损坏等情况的,要及时与本楼生活辅导员联系。
学生处(社区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