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现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包括退役士兵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华厦学院学籍的统招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违反校纪校规。

、申请流程

以学生自愿申请为主,学生在填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的同时填报“是否申请国家助学金”→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报送材料

1.建档立卡等兜底对象放弃申请资格的声明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院公示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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