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现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包括退役士兵。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华厦学院学籍的统招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违反校纪校规。
三、申请流程
以学生自愿申请为主,学生在填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的同时填报“是否申请国家助学金”→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四、报送材料
1.建档立卡等兜底对象放弃申请资格的声明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院公示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