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2019]7 号
各学院:
根据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系列活动安排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9〕7号)精神,我校已在寒假期间开展“送政策回乡回校”、“爱心车票”等活动,为持续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着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激励、教育帮扶和能力培养,现就本年度资助育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资助育人工作重点,丰富资助育人活动内涵。
(一)凝聚传播资助正能量,发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优秀示范引领作用,多讲好故事,讲好资助故事。
(二)采用渗透式育人模式,各学院在 “三行”教育活动主题下,创新资助育人活动模式,使资助育人活动进一步贴近学生、真正走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生家国情怀和感恩意识。
(三)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依托主题班会、入学教育周、讲座报告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把资助育人工作切实贯穿到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每个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特色的育人活动,并将活动新闻稿及活动小结、图片于学期末提交资助中心。
二、“三行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
(一)活动开展时间。“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主要在每年暑期开展;“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主要在每年寒、暑期开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活动的方案及计划、组织学生宣传员培训、选定家访名单等;“金融知识校园行”我校拟定于每年9月、10月集中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活动。
(二)宣传物资领用。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让学生熟悉国家资助政策,领会国家资助政策的意义。由省市统一派发的宣传用品,宣传品电子稿及资助政策宣传简介电子版由资助中心统一组织各学院领取。具体领取方式详见每次的活动通知。
(三)学生宣传员管理。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都将纳入校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的选拔及培训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培训合格的学生宣传员名单、培训情况和考核情况由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学生处资助中心(格式见附件1),资助中心将为培训合格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四)学生宣传员按勤工助学标准发放补贴,返校凭总结和县资助中心反馈的勤工助学时长给予补助。
(五)参加“三行”活动的学生可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稿件请学院辅导员把关后,将优秀稿件或剪辑好的视频等,发给校资助中心。对于优秀稿件,将逐级向“海峡教育报-资助专刊”等平台投稿,稿酬从优。
附件:
1.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名单汇总表
2.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
3.“资助政策乡村行”走访区域覆盖表
4.走访情况汇总表
5.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