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8-06-19 点击数:
学生资助[2018]9号
各系部:
根据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8〕24号)要求(附件7),为持续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强化“精准资助、资助育人”效果,请遵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三行”活动,并于9月10日前,将当年“资助政策乡村行”走访区域表(附件1)、工作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或视频等方式)发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每年于11月28日前报至处里(电子版同时发送)。
一、资助政策乡村行:
活动时间:7月5日—7月20日
据省中心通知,请各系部于6月19日(下周二)前上报此次系列活动之资助乡村行政策学生宣传员的名单(附件3),学生名单可从获国家励志奖学金选报,商管系25名,信息系12名、人文外语总支8名、检验健康总支5名。并请各系组织学生学习宣传材料(见附件4),学习考核结束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结业证书。此次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其他事项如下:
(一)学生资助中心为参加活动的学生出具介绍信,学生回生源所在地开展走访工作前,应持介绍信,学生证和培训结业证书到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名单,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走廊对象和走访时间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二)活动期间,请各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省教育厅将统一为全体参加活动的学生办理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从2017年7月5日至7月31日。6月19日前名单由学生资助中心报省资助中心。
(三)学生在暑期结束后,应将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的《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附件5)及时交回学校。各系部汇总本单位学生走访情况,填写《学生走访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于9月10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学生宣传员按勤工助学标准。返校凭总结和县资助中心反馈的勤工助学时长给予补助。
(五)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稿件请学院辅导员把关后,将优秀稿件或剪辑好的视频等,发给校资助中心。处里推荐向“海峡教育报-资助专刊”投稿,稿酬从优。
二、家校关怀万里行
各系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家访时间。对于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灾害等情况需要启动应急求助的,可以及时安排家访。走访方案及预算应提前报批。
三、金融知识校园行
我校拟定于每年9月、10月集中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活动。
附件:
1.“资助政策乡村行”走访区域覆盖表
2. 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 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名单表
4. 资助政策乡村行学生宣传员培训材料
5. 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
6. 走访情况汇总表
7、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