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案例和论文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4-03-24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48

 

 

我校于2011年开展了第一期“辅导员工作案例和就业指导论文”的征集汇编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较好地展示了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的成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提升辅导员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展现我校专业导师制的实施成果,探索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规律和途径,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管理队伍中征集典型学生工作案例和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专业导师(班主任)、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职员、团委职员。欢迎各系组织专任教师参与。

二、撰写要求

(一)案例的选择要体现辅导员、专业导师(班主任)工作的特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开展、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资助育人、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结合具体工作撰写工作案例,能够反映工作对象特点、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

(二)辅导员、专业导师(班主任)应对案例进行脉络梳理与理论提升,提供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他辅导员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三)要求以填写表格的形式撰写案例,每个案例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

(四)尽量选择近三年(2011年至今)发生的真实可信且有代表性的案例,如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优秀典型等方面案例均可。

(五)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

(六)案例中隐去学生姓名和专业,可以用代号或化名。

(七)论文格式请参照《华厦教学通报》征文格式要求撰写。近三年已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请在标题下方标注,体现何时在何期刊或比赛中发表或获奖。

三、案例的格式

辅导员、专业导师(班主任)工作案例统一采用第一人称,内容结构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一)标题。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

(二)案例概述。简要介绍案例情况。

(三)案例分析。对案例相关要素进行分析。

(四)解决方案:

1、解决方案的理念及理论依据;

2、案例处理的方法、过程;

3、案例处理的效果。

(五)经验与启示。运用学生工作的相关原理对案例过程进行理性分析,分析案例处理过程的成功与失误之处,提炼出开展同类教育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四、案例和论文报送

(一)各系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案例和论文在体现我校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展示我校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撰写的组织工作,引导辅导员、专业导师(班主任)探究学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辅导员、专业导师(班主任)要把撰写工作案例作为总结工作经验、促进自身提高的重要方式,积极思考、挖掘典型,认真撰写。

(二)每篇案例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需提交打印稿与电子稿(Word文档),打印稿统一用A4纸,标题用三号宋体,标题下用小四号宋体写明作者姓名,正文用四号宋体,行间距20磅。

(三)稿件以系为单位集中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职员直接报处秘书,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稿件发至学生处吴老师邮箱。

五、评选与表彰

学生处将组织评委对参评案例和论文进行评比,评选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推选参加省市级优秀案例和论文评选活动。

获奖案例将在我校学生工作论文研讨会上进行交流,所有案例和论文将汇编成册。

学生处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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