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书记推荐信”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毕业生“书记推荐信”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书记推荐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书记推荐信”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以内,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名额分配如下:商务与管理学院9人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4人;人文学院6人;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3人。

三、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四、评选程序

本次毕业生“书记推荐信”评选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4月23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申请。

(二)4月30日前,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推荐,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

(三)初审名单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14日前将《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2026届毕业生“书记推荐信”申请表》《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2026届毕业生“书记推荐信”汇总表》及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专题会议纪要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工部(处)备案。(温馨提示:上述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在智慧学工系统下载)

(四)经学工部(处)、教务处联合复核,按比例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提交校党委书记审批。

(五)评选材料由二级学院归档。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厦门华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其余评选条件详见《办法》。

(二)在申请表“主要事迹”一栏,须如实填写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重点阐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突出表现或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典型事迹。

(三)各二级学院按1:1.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五)联系人:学生处黄老师,联系电话:6276218。



  附件: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毕业生“书记推荐信”评选办法.pdf

   

厦门华厦学院学工部(处)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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