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据《厦华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5本科毕业

评选名额

本科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名额分配如下:商务与管理学院30人;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18人;人文学院28人;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本科16人。

三、评选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30

(二)二级学院审核及公示时间:5月1日514

(三)学校复核及公示时间5月15日至5日30日

四、评选程序

本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暂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采用线下方式,具体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厦门华厦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初审。

(二)初审名单报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5月15日前将《厦门华厦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厦门华厦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专题会议纪要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工部(处)审核。

(四)经学工部(处)、教务处联合复核,确定公示名单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材料由二级学院归档。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按照办法》的评选条件,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追回荣誉及证书,并追究责任。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三)未尽事宜详见《办法》。

(四)联系人:学生处老师,联系电话:6276023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

2.厦门华厦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厦门华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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