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建立健全以服务奉献为导向、以素质养成为目的、以经历认证为保障、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榜样力量为引领的长效机制,培养学生自主意识和自律能力,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学生工作部、公寓临时党支部拟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度“星级宿舍”、“党员先锋宿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厦门华厦学院全体宿舍
二、评选名额:
五星级宿舍数不超过本楼栋宿舍总数的5%;四星级宿舍数不超过本楼栋宿舍总数的10%;三星级宿舍数不超过本楼栋宿舍总数的20%;“党员先锋宿舍”创建数不少于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宿舍数的40%。
三、评选条件:
(一)星级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乐观进步,学风优良;舍长尽职尽责,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舍员中有号召力和向心力。
2、自觉遵守国法校纪,自觉遵守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不做有损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事,不损坏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爱护集体荣誉,舍风优良。
3、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勤奋学习,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在学习上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锐意进取,积极主动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宿舍环境布置大方优雅,体现专业特色;宿舍成员精神文化生活健康、文明、丰富,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和低庸文化的侵蚀,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
5、宿舍成员离室随手关门、关电,不留宿外人,不使用违规电器,不爬墙越室;宿舍内无滞留异性,防盗意识强,无发生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
6、室内清洁,生活、学习用具干净整齐,成型成线,统一方向整理放置;做到“五要”(起床后被子要叠成方块,并统一放置在左侧床头;地板每天要清扫一次,地面无灰尘、纸屑、杂物;门窗、玻璃、空调、电扇要保持清洁,无灰尘;书架、桌面、阳台、浴室、床底物品要摆放整齐;垃圾要及时清理)和“五不要”(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热棒、电炖锅、电磁炉等违禁电器及功率800瓦以上的电吹风,不乱接私拉电线或插座不点明火、蚊香,不在宿舍内吸烟;不在墙壁上乱张贴;不在宿舍、阳台、走廊乱悬挂衣物,不往窗外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在宿舍内养宠物,休息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在走廊等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品)。
(二)党员先锋宿舍评选条件
参评党员先锋宿舍,除满足上述评选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宿舍成员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宿舍至少有一名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学风优良,党员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宿舍成员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并得到相关单位认可;宿舍成员均有参与志愿服务的经历,生活中乐于助人,宿舍能够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不予参评情况
宿舍成员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宿舍成员出现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欺侮他人、盗窃、赌博、酗酒等事件;
2、留宿异性;
3、故意破坏公共设施;
4、宿舍成员参与群体性事件;
5、宿舍成员违章使用违规电器等情况被通报批评的。
四、评选程序:
(一)由公寓临时党支部红色先锋队、生管老师、自律会及各学院自律分会共同开展日常卫生、安全检查;检查标准见《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公寓临时党支部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二)检查周期为5月16日-6月10日,期间红色先锋队、生管老师、自律会及各学院自律分会需对各楼栋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至少形成2次全覆盖检查记录;
(三)由公寓临时党支部组织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寓临时党支部委派人员担任,小组成员由红色先锋队代表、生管老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组成,对检查记录进行汇总,并根据宿舍综合表现进行初审,按照定级比例提出候选名单;
(四)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议通过。
五、说明事项
(一)此次评选工作由公寓临时党支部按照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要求进行协调、评议;
(二)评选过程中应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公寓临时党支部负责控制总体比例。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公寓临时党支部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2.厦门华厦学院公寓临时党支部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表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公寓临时党支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