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传递爱心送温暖 书香校园育桃李” 校园捐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8 点击数:

为贯彻习总书记教育思想、实现全方位育人,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体现广大学子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号召学生利用闲置物品献爱心,在全校营造出乐于奉献、关爱他人的良好氛围,我校校友总会、学生处(公寓办)、团委特举办此次校园捐赠活动。

一、活动主题

传递爱心送温暖 书香校园育桃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华厦学院校友总会、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公寓办)、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厦门华厦学院校友联络协会

三、捐赠方案

(一)捐赠时间

第一阶段:6月20日—6月22日

第二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6月20日、26日以及27日开放14:00-17:00、19:30-21:30两个时间段,其余日期仅19:30-21:30可进行捐赠

(二)捐赠地点

1号楼

106

2号楼

110

3号楼

105

4号楼

101

5号楼

111

6号楼

110

7号楼

102

8号楼

112

9号楼

101

10号楼

104

培训中心、半月楼

培训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捐赠流程

1、在指定捐赠时间点内,捐赠者将物资送至活动地点捐赠。

2、现场与工作人员确认捐赠物资、填写捐赠登记表。

3、凡捐赠20件以上可获得由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颁发的捐赠证书。

(四)可捐赠及不可捐赠物品类别

1、书籍类:教科用书、考试专用书、课外书籍等;

2、学习用品:笔筒、书架、学习工具等;

3、晾晒物品:衣架、晾衣杆等;

4、清洗用品:脸盆、水桶、扫把、拖把等;

5、日常用品:电脑桌、小书桌、收纳箱、收纳盒等;

6、其他有可再利用价值的用品;

7、不可捐物品:衣物、贴身物品、床上用品、化妆品、食品、具有个人色彩的定制物品、体现个人信息的物品或者有二维码扫码广告宣传的物品。(注:较小且同类的物件,一件不小于5个。例如:5支笔记为一件;个别用品需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决定是否可捐赠,例如:全新的洗发露、沐浴露、洗衣液等。)

(五)捐赠物品处理方式

1、书籍类整理后,由自律会、校友联络协会与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对接,整理移交捐赠物资及详细清单,以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的名义捐赠至校图书馆。

2、其余有可再次利用价值的物品将由自律会、校友联络协会组织义卖后,将义卖所得捐赠至基金会,或由基金会委托学生处统筹安排,由新生领用。


厦门华厦学院校友总会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公寓办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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