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总书记教育思想、实现全方位育人,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体现广大学子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号召学生利用闲置物品献爱心,在全校营造出乐于奉献、关爱他人的良好氛围,我校校友总会、学生处(公寓办)、团委特举办此次校园捐赠活动。
一、活动主题
传递爱心送温暖 书香校园育桃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华厦学院校友总会、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公寓办)、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厦门华厦学院校友联络协会
三、捐赠方案
(一)捐赠时间
第一阶段:6月20日—6月22日
第二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6月20日、26日以及27日开放14:00-17:00、19:30-21:30两个时间段,其余日期仅19:30-21:30可进行捐赠
(二)捐赠地点
1号楼 |
106 |
2号楼 |
110 |
3号楼 |
105 |
4号楼 |
101 |
5号楼 |
111 |
6号楼 |
110 |
7号楼 |
102 |
8号楼 |
112 |
9号楼 |
101 |
10号楼 |
104 |
培训中心、半月楼 |
培训中心一楼会议室 |
(三)捐赠流程
1、在指定捐赠时间点内,捐赠者将物资送至活动地点捐赠。
2、现场与工作人员确认捐赠物资、填写捐赠登记表。
3、凡捐赠20件以上可获得由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颁发的捐赠证书。
(四)可捐赠及不可捐赠物品类别
1、书籍类:教科用书、考试专用书、课外书籍等;
2、学习用品:笔筒、书架、学习工具等;
3、晾晒物品:衣架、晾衣杆等;
4、清洗用品:脸盆、水桶、扫把、拖把等;
5、日常用品:电脑桌、小书桌、收纳箱、收纳盒等;
6、其他有可再利用价值的用品;
7、不可捐物品:衣物、贴身物品、床上用品、化妆品、食品、具有个人色彩的定制物品、体现个人信息的物品或者有二维码扫码广告宣传的物品。(注:较小且同类的物件,一件不小于5个。例如:5支笔记为一件;个别用品需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决定是否可捐赠,例如:全新的洗发露、沐浴露、洗衣液等。)
(五)捐赠物品处理方式
1、书籍类整理后,由自律会、校友联络协会与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对接,整理移交捐赠物资及详细清单,以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的名义捐赠至校图书馆。
2、其余有可再次利用价值的物品将由自律会、校友联络协会组织义卖后,将义卖所得捐赠至基金会,或由基金会委托学生处统筹安排,由新生领用。
厦门华厦学院校友总会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公寓办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