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厦门华厦学院2020届毕业生 “校长推荐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8 点击数:

华厦学工〔2020〕3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评选办法》要求,学生处拟于近期组织开展评选厦门华厦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长推荐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统招类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2065日—2020617

三、评选名额:

“校长推荐信”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以内,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评选条件:

(一)原则上必须符合《厦门华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市级(含)以上技能竞赛、科学研究、专利发明、学术论文发表、创新创业、体育竞技等某一方面超越自我,超越他人,通过自身刻苦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

  备注:对于在某一方面事迹特别突出者,经学生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可适当降低学业成绩的标准。

五、其他

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校学生会、校自律会、校易班工作站按1:1.5的比例推荐初选名单。采取学生自荐和老师推荐的方式开展初评,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申请表》(见附件1,需附各类证书复印件,其中获奖证书在前,并按级别由高到低顺序装订)、《厦门华厦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长推荐信”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620日前提交学生处黄康老师。

 

 附件:1. 厦门华厦学院毕业生“校长推荐信”申请表

2.   厦门华厦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长推荐信”

汇总表

                                        校学生处

202065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邮件地址: xsc@hxxy.edu.cn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