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学生处〔2020〕17号
各学院:
根据厦门市税务局2020年3月26日发文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现将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 2017、2018、2019级学生及2020届尚未离校的毕业生
费用: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二)新参保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学生提供返乡证复印件、侨胞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提供原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照片一张。要求: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必须着深颜色衣服,无边框,人像清晰。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和照片一起粘帖在半张A4白纸上,请参照《大学生办卡范本》办理,并填写学生所在年级及班级。
4、填写《2017-2019级新参保学生信息表》,表中的“学年班级标志”一栏须填写学生所在班级(请按教务系统中班级名称规范填写);各班级请参照《填写范例》填写参保申报,相关代码参见《代码对照表》。
(三)续保所需材料
填写《2017-2019级续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四)停保材料(去年有参保,今年不续保的学生要登记该资料)
填写《2017-2019级停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五)其他说明:2019社保年度在家参保缴费的学生,若想在2020社保年度改为通过学校申报医保的学生,须自行在家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申报。若2020社保年度家里已参保缴费的学生,无须再申报信息与缴费。
(六)填报要求:请各辅导员通知动员各年段各班级学生按规定要求做好参保、续保的具体工作。
1、按相关项目指定的表格要求学生填写(见附件),并负责收回和审核。应认真核对纸质版本申报信息与电子版本信息是否一致,若因个人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办卡,学生须交纳25元办卡费用,同时需学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厦门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中心办理。
2、以学院为单位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各班级参保学生信息资料打包后由专门负责保险工作的辅导员以电子版方式发至875684809@qq.com。纸质资料正式开学后由辅导员签字提交学生处(齐礼816室)。
3、2020年社保年度,我校将继续采用“个人自缴”方式,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健康账户代缴、银联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2020年5月31日前已办理有健康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于集中缴费期内从其相关健康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请在此之前在相关联的银行卡内保留足够的金额。
4、为满足在校学生参保的要求,错过集中参保时间的,可在每月10-15日提交参保学生资料信息(寒暑假除外),补办参保手续。
5、请各毕业班的辅导员向同学强调,如果不在学校办理保险的,一定要申请停保,如未办理停保有可能将会继续从已关联的卡上扣除保费。
所需资料:1、《2017-2019级新参保学生信息表》壹份、《大学生办卡范本》壹份
2、《2017-2019级续保学生信息登记表》壹份
3、《2017-20198级停保学生信息登记表》壹份
(六)补充说明:
1、凡我校受资助的贫困生原则上要求该生在校期间一律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根据厦门市规定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学生免缴医疗保险费)
2、请各学院对本学院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解读说明,如不在学校办理
医保的,须向辅导员说明原因。
3、续保的学生,如学生身份改变了(即人员身份代码361、363有变化),必须特别注明。
备注:☆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学生免缴医疗保险费,应向学校提供当年免缴证明。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http://www.xmtax.gov.cn
●医保待遇咨询电话:12333 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附件:各登记表
1、 《2017-2019级新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2、 《2017-2019级续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3、 《2017-2019级停保学生信息登记表》
4、 《大学生办卡范本》 (新办卡学生填写)
5、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2020医保年度)
学生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