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8-10-22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8]43号
各学院: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以下工作:
1、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引导和学生管理工作,提醒学生警惕新出现的“回租贷”等网络借贷形式。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
2、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请各学院将校园贷整治有关情况报告及《不良校园网贷信息汇总表》于10月23日前报送学生处黄康老师。常规摸排工作的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前完成。
校学生处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闽委教办思【2018】1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