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8-04-24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816

 

 

  各系:

为更好地配合辅导员组织、协调开展各项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决定公开选拔学生辅导员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6级本科生(若系部没有16级本科生的,17级本科生也可参选)

二、选拔条件及要求

1、政治觉悟高,理论知识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2、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无重修、无违纪;

3、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主动热情、责任心强。

三、选拔人数:

1、根据差额推荐的原则,各系第一轮推荐人数如下:

商管系13   信息系8   检验科学与技术系3  社康系2

人文系3    外语系3

2、校学生处根据各系推荐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27人。

四、选拔办法及管理

1、本次选拔由学生自我申请,系部进行初选,申请人填写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428日前各系部将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sll@hxxy.edu.cn,《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纸质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送达齐礼楼816室宋老师处。

2、学生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并公布最终人选名单,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予以发放聘书,聘期为一年。

3、被录用的辅导员助理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按月发放补贴。

4、辅导员助理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系部负责。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补贴。

5、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在参评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奖评优、入党、毕业推荐上可予优先考虑。

五、工作内容及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其所带班级的日常管理、奖助勤、就业、党建、团学活动等工作;

2、负责班级文件资料的整理以及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

3、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工作、党团建设、思政工作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学生处

2018424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

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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