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节假日及周末学生晚点名零报告及晚点名晨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5-05-08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5]19号
各系:
根据学生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2012]22号)、《关于加强晚点名零报告制度执行的通知》(学生处文件[2014]9号)要求,“每晚由各系根据本系特点安排学生、值班辅导员组织晚点名工作,指定责任老师做好点名表格信息汇总,切实掌握全系学生动向。次日10点前将各系晚点名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薛超群老师校内邮箱。无晚归未规情况的,应坚持执行零报告。”
规定执行以来,各系认真落实查房工作,将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为确保学生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系部周末未开展晚点名查房工作,个别辅导员把考勤工作全权委托给学生干部,导致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偏差。为使此项规定更好落实并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动向掌握,请各系加强周末及节假日晚点名查房,具体要求如下:
一、晚点名考勤不分周末及节假日(每晚点名)
(一)周末期间:辅导员应认真做好周末学生离校登记,对留校的学生坚持开展晚
点名查房工作。周五、六、日晚的检查数据请于周一上午10时前统一汇总提交至公寓办。
(二)法定节假日:各系应根据学生处的放假通知要求,逐一落实法定节假日学生
去向,并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对节假日留校的学生要加强晚点名查房工作。检查数据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统一汇总提交至公寓办。
二、晚点名查房期间发现学生未按时归寝的,应及时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落实去向,并在晚点名记录表里予以登记。学生返校后,应及时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必要时应予以适当的违纪处理。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