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寒假通告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4-01-06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4]1号
同学们:
期末临近,寒假将至,同学们将陆续开始返乡,为维护同学们的
切身利益,现将寒假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放假时间:2014年1月13日-2014年2月21日。公寓封闭
时间:2014年1月15日10时-2014年2月21日10时。
2、同学们在回乡和返校的途中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寒假期间,同学们应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乱纪和封建迷信活动,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假期。
3、同学们在离开公寓返乡前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将贵重物品留于宿舍,以免丢失。如因实习等特殊情况,宿舍物品无法及时带回家需暂存学校的,可以在放假前将物品寄存在公寓物业保安室。
4、确保寝室安全,最后一位离宿同学请务必切断寝室本人及他人所有的电器(台灯、电脑、充电器等其他电器)电源。关闭寝室水阀、门窗。做好宿舍内务卫生,不在阳台晾晒衣物,保持校容整洁。
5、放假后,请各位同学将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等违规高功率电器自行带回。
6、寒假期间,请大家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尽量避免在人员聚集的场所逗留。
7、外出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途中建议不和陌生人深入交谈。回家前最好告知家人预计到家时间。途中如遇变故应及时与家人联系。
8、寒假期间要做到“防火、防盗、防病、防暴、防受骗”,加强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加强对各类诈骗案件的防范意识,对抢劫等恶性案件提高警惕。
9、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予留宿。学校公寓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对学生公寓集中进行维修。请同学们收拾好宿舍用品,以免因维修带来不便。家住外省且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返乡或因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留宿的学生由各系统一申请,留宿学生由学校集中安排住宿。
10、请同学们按校历报到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请事先与辅导员联系,并服从学校的管理。
11、联系方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6276219;学校总值班室:6276211;公寓区物业门卫电话:3618883。
学 生 处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