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2-10-16 点击数:
文件编号[2012]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新生入学以来,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紧张有序,学生活动丰富多彩,学生思想比较稳定。但学生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与制度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结合近期学校发生的几起学生事件,学生处于10月15日下午召开全体辅导员、各系党总支书记会议,进一步强调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心理异常学生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党总支书记)。
2、 重视新生心理测评结果,对总体测评结果异常、抑郁因子异常和精神病性因子异常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对未参加测评的学生应及时与心理咨询室联系补测。
3、 以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
4、 加强班级心理宣传员、宿舍心理气象员和心理协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收集反馈心理异常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二、 加强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1、 坚持晚点名查房工作。各系应安排宿舍长、楼层长、班长、自律会学生干部和值班辅导员做好住宿生的晚点名查房工作,晚点名查房时间为22:30-23:30,并做好晚点名登记记录,登记表应按日期每月装订存档,以备抽查。学生处公寓办组织社区助理、校自律会学生干部、值班辅导员每天晚上每栋楼选取一层宿舍进行抽查,抽查记录于第二天汇总后通报到各系,登记表按楼栋装订存档。
2、 持续开展宿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各系应定期对学生宿舍使用违规高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在宿舍内抽烟、点燃蚊香明火等行为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应与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金评定、文明宿舍评选等结合起来,对屡教不改者应参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 辅导员应积极深入学生课堂、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学生考勤、节假日离校登记、住宿生晚点名查房工作,及时掌握每位学生的去向。
请各系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思政教育精细化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系应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检查制度,并于本周五前将自查报告和检查制度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