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2-09-11 点击数:
文件编号[2012]15号
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现将2012级新生“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办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新生班级做好参保工作。
1、 保险费:每人每年40元,三年保费120元一次性交清。
2、 各新生班级应将学生是否参保的信息填写在附件表格中的“是否参保”栏内,认真核对参保学生的姓名、所在专业班级、身份证号信息,将本班级表格打印并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与保费一起上交。表格电子版请于本周五(9月14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学生处吴惠红。
3、 各系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新生保险费于本周五上午9:00交至齐礼楼801室和714室。其中,财会金融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含五年专)、检验科学与技术系、保费交至齐礼楼801室,商贸管理系、人文创意系、商务外语系交至714室。保险公司将派人到现场收取,现金或刷卡方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