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7-06-30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7]41号
各系、相关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今年学生放假时间:2017年7月10日开始至9月9日结束;公寓封闭时间:2017年7月12日18时至2017年9月10日6时。9月10日学生注册;9月11日领教材、正式上课。根据《华厦学院2017年暑假值班须知》要求,现将学生公寓暑假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予留宿。如有确需留宿务必严格按照学生处文件[2017]39号《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学生留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2、各系应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对离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目的地、返校时间等逐项落实。对于离校后不回家,进行旅游探亲访友等的同学,辅导员需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填写同意孩子外出的知情书(附件1),并在知情书上附上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各系务必做好留底保存。请于7月6日下午4:00之前将《假期学生离校登记表》(附件2)复印件报送学生处黄康老师。
3、假期值班时间:每天9:00-次日9:00。值班辅导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岗。负责转接公寓办值班电话(6276219),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做好接听记录。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带班人员和学生处汇报,严格按照带班人员和学生处的指示处理。
4、因故需调班者请填写调班申请表,报公寓办审批后方可调班。同时,申请调班者必须将调换后的值班人员姓名告知带班人员,并将调班申请表张贴在值班记录本上。
5、值班辅导员要加强巡逻,重点对留宿的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情况进行检查。值班期间,辅导员应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内值宿,不得离开公寓区。
6、学校将对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或出现空岗现象的值班人员,学校将严格追究责任,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将该结果纳入下学年的绩效考核中。
7、学校保卫处电话:6276208;校区物业电话:13559471738 刘豆仁 ;
公寓区物业电话(曾华荣):13950044463;公寓办电话:6276219;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276211。
学生处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2:假期学生离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