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各级学生组织与校外企业、公司合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7-04-21 点击数:
校两委各部门、各社团、各级学生组织:
由于近来各种不正规贷款方式(如裸贷、培训贷等)的肆意猖獗给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更好的保护大家,现做如下警示:
1、严禁在校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校外企业、公司等合作举办活动(如讲座、培训等);
2、严禁私自组织部门学生外出参加活动,特别是承接商业演出;
3、严禁私自协助校外企业、公司在校园内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散发传单等各种物资类宣传;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校外企业、公司在学生组织的QQ群、微信群等中进行各类电子版宣传。
若执意违反者,一经核实,将重组相关学生部门或解散相关社团,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学生干部严肃处理!
校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