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暑假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6-07-01 点击数:
学生处文件[2016]35号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时光飞逝,新一年的暑假也即将开始。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文明愉快、安全充实的
假期,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放假时间:2016年7月11日开始至9月2日结束;9月3日学生注册、领教材;
9月5日正式上课。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时间自2016年7月12日10时
至2016年9月2日10时。请同学们按校历报到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请
事先与辅导员联系,并服从学校的管理。
2、同学们在回乡和返校的途中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交通和人身财产安全。寒(暑)假期间,同学们应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乱纪和封建迷信活动,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假期。
3、同学们在离开公寓返乡前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应避免将贵重物品留于宿舍,以免丢失。
4、注意寝室财产安全,寝室无人时大门应及时上锁。最后离校同学请务必切断寝室本人及他人所有的电器(如台灯、电脑、充电器等)电源,关闭寝室水阀、门窗。做好宿舍内务卫生,不在阳台晾晒衣物,保持校容整洁。
5、同学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回家前最好告知家长预计到家时间。途中如遇变故应及时与家人联系。暑假期间,避免在人员聚集密集的场所逗留。外出注意交通安全,途中建议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要下海、湖、河、江等地方游泳;不到偏远危险的地方游玩。
6、暑假期间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暴恐、防诈骗”,注意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借贷炒股、创业,尤其是高利贷。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疾病,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7、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予留宿。学校公寓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对学生公寓集中进行维修。请同学们收拾好宿舍用品,以免因维修带来不便。参加校内组织的招生咨询、114号百勤工俭学及暑期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服从主办部门的管理安排,集中住宿,按时归寝,根据责任老师的要求严格遵守在校住宿期间的管理规定。
8、联系方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6276219;学校总值班室:6276211;公寓区物业门卫电话:6263351。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