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生活辅导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
作者:厦门华厦学院 时间:2010-06-18 点击数:
关于实行生活辅导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
全体生活辅导员:
为创建平安、和谐的学生生活社区,加强社区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生处要求,即日起实行生活辅导员工作日志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工作日志是记录生活辅导员每日工作情况的载体,是思考工作难题、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的重要途径,全体生活辅导员要充分认识记录工作日志的必要性。
2、工作日志的记录内容包括:
1)当日查房情况。对晚归、夜不归宿、在公寓内使用明火、留宿外来人员、违章用电、以及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学生要做好记录。对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学生要按“甲流防控预案”做好送诊、隔离和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跟踪和汇报。
2)宿舍卫生情况。做好卫生检查和记录工作,对卫生不合格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对卫生合格、优秀宿舍要及时公示表扬。
3)与学生谈话记录。生活辅导员要多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交流谈心,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记录学生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总结经验教训。生活辅导员要擅于及时记录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取得的宝贵经验。
3、工作日志的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本由社区办统一分发,每月底由生活辅导员将记录本交社区办主任检查,检查完毕后归还生活辅导员。社区办根据日志记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促使工作日志制度取得实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处( 社区办)
2010年4月19日